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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汇总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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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篇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篇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穿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_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篇

什么样的书算是好书呢?也许神秘岛就是许许多多的好书中的一本。凡尔纳的神秘岛有着让读者喜欢的内容,有着风趣自然的笔风。让我介绍一下这本好书吧!

神秘岛讲述的故事是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即《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被流放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一书中的主人公、潜水船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反抗压迫的战士——尼摩船长。

说实话我喜欢着本书的原因是他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原来着写事情可以用着个角度去看。他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科学知识。小说里面的情节丰富有趣。凡尔纳的科学手法在着一书中都是用工程师着一神奇有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表现出来的。让我佩服不已。小说里面的工程师就像一个万能的神一样在什么都没有的岛上作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他们所发生的故事曲折传奇。人物不同各有各的特色,似乎着5个人就概括了全世界的人一样无所不能。他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想象风暴。让我能够充实自己的想象力,现在人们所缺少的就是着种想象力,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可以发挥的话人类的文明只会止不不前。而着本书也就是可以挖掘出人们内心的好奇心和想象力的书。所以我认为他是本好书。

读千书,不如一本好书。说千言,不如读者发言。着本好书需要你们去看他们在等者你的发言。而《神秘岛》是着些书中的一本需要你去看去体会其中的乐趣。让我们一起感受着幻想的风暴吧!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4篇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很喜欢这首诗,因为我太渴望自由了,从我记事以来,一直被这样那样的规矩约束,在家里爸妈一直不停地唠叨: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不许到河边玩,不许和伙伴上山挖笋子,看电视不能超过两小时,不可以玩电脑游戏……;在学校老师要求我们做一个爱学习、守纪律的好孩子,上课不能随便离开座位,不可以想和谁坐就和谁坐,不能吃零食,不能随便玩电脑……。我想去环游世界,没有人给我布置作业,我可以随便吃零食、看电视、玩游戏,我想坐过山车,也想去潜水……,我曾想过离家出走几天,享受一下外面的世界。

直到今年暑假,我读了《男孩的最后8个愿望》这本书,我的想法发生了改变,对上面关于“自由”的诗有了不同的看法,自由确实很好,可是如果没有了生命,用什么去享受自由呢?《男孩的最后8个愿望》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萨姆的小男孩,11岁,十分喜欢观察生活中的神奇现象,可惜他得了白血病,医生宣布他的生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可是他还有8个愿望没有实现。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萨姆和他的病友——同样患有绝症的菲利克斯,一起为实现愿望而努力,同时还要和病魔作艰辛地斗争。他们自信、乐观、善于发现、敢于冒险,做他们想做的事,没有任何抱怨和沮丧,更没有绝望。

于是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只要生了个小病就不愿去上学,也不愿吃药,还让爸妈给我买礼物作为交换。上学期爸妈因为工作忙让我住校,我一百个不乐意,常在寝室里哭,还耍脾气;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我都是班干部,可去年我在班干部选举中落选了,当班主任宣布这个消息时,我如遭当头一棒,委屈地眼泪夺眶而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打不起精神,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看了萨姆的故事,我真是羞愧万分。

最近几年我常听到某某学生因为父母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某某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好受了妈妈几句责备而跳湖自杀;某某学生因犯了错误,班主任说了几句就去跳楼……。为什么他们不能像萨姆那样乐观、坚强呢?为什么要轻视宝贵的生命呢?

我想起了班主任在一次班会上说过的话:生活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你的全部,你对生活的态度,就是生活对你的态度。乐观地面对生活,生活就会对你微笑;悲观地面对生活,生活也会让你饱受辛酸。这一点在萨姆身上得到很好验证。

萨姆才11岁,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要死去,他是多么地珍惜仅剩下的一百多天啊。最后萨姆还是死去了,但他很坚强,很乐观,这一百多天他过得很有意义,他实现他的8个愿望,在父母、亲人的关爱中,他体验了完美的人生,我们都拥有健康的体魄,我们更应该拥有一颗健康的心灵,我们应该像萨姆那样,微笑地面对生活,不管是成功还是挫折,因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5篇

李碧华老师的《饺子》,分有潮州巷、钥匙、寻找蛋挞、猫柳春眠水子地藏、饺子五个小篇幅,对应着吃卤水鹅的女人、吃燕窝糕的女人、吃蛋挞的女人、吃眼睛的女人、吃婴胎的女人五个主题,乍看标题都与吃有关,有些惊悚,但是在这惊悚的标题下却埋藏世间痴男怨女的爱恨欢悲。

吃卤水鹅的女人,一个女人杀害丈夫并一刀一片将丈夫割下放入卤桶中,慢慢熬煮十多年,爱至深才会想将他时刻安放在身旁,女人太过迁就男人,事事承让,用心呵护反倒不一定能得到男人同样的馈赠,但也正是女人这种爱到极致的爱才会用极端的手法留住他的男人、他的爱,这何尝不是种悲哀。女人要懂得放手,懂得放过别人更要放过自己。女儿为什么知道不说破,或许是因为他知道爱一个男人是什么滋味,愿为他放下身段、一直等候,也许是见证母亲煎熬的日子,明白她的苦她的痛和她的爱吧,相比母亲,反倒是觉得女儿是聪明的,她懂得怎么去抓住自己爱的男人,知道怎么去掌控两人间的关系,在爱情面前,还是不要完全无保留呈现的好,男女间的博弈向来不是一边倒的。

吃燕窝糕的女人,这篇不知是否是李碧华老师写的悬疑篇,纵使看过就过了,也没特别大感触,想必是李碧华老师为断背之人找出个理由,断背或许是前世爱得太深,不愿再找另一个异性,只因世上再也找不到与他或她一样的人吗,哈哈哈。

吃蛋挞的女人,寻找蛋挞怕也是这女人寻找男人的标准吧,只可惜寻寻觅觅不入法眼,等千回百转终于寻到心仪之人时,那人却早已是名草有主,时不待我呀,终是造化弄人。寻寻觅觅,若是一直寻不到,那我又是否愿意一直寻下去呢?

吃眼睛的女人,我始终觉得这就是相爱却不合适的情侣的结果,他们像大多年轻情侣一样,一个用着叛逆和伤害来试探自己在对方心里的分量,一方以为对方早已厌倦想离开就不挽留,一个不说一个不问,最终错过,能说不爱吗,只是太缺安全感,想用刺激来填补这份空洞,想用承诺来抵挡这份不安,终是太年轻,还不懂得如何爱。

吃婴胎的女人,女人其实想要的很简单却也很难得到,不就是男人始终如一的爱么,为了这份爱可以承受道德冲击,如若得不到,那才会全部舍弃,逃入世俗权利金钱中寻找安全和藉慰,无论是黄月媚还是艾菁菁都是如此,当在男人那里得不到、失望透顶时,才会关注自己,让自己好的让男人后悔,女人追逐青春或许追逐的只是青春岁月里被呵护被疼爱的痴梦,男人追逐青春只是想追得肉体欢愉,菁菁最终成为月媚的继承者,她学会真正的靠自己。女人永远不能痴妄男人会一辈子无条件守候自己,终是要学会独立。月媚渐渐老去甚至死亡,但千千万万个菁菁却会继续她的路。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6篇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7篇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_我_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_我_去_人间_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8篇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9篇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0篇

而与她有唯一感情线的是许彦成,一个可以说也是知识分子中的特例,并没有说与官场格格不入,但是很有自己的特色,也很有自己的主张,在知识分子面临政治“洗澡”的时候,他说,因为身处资本主义这个时代,所以知识分子必定是学习资本主义的,而走这条路,并不是他们知识分子可以控制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因为身处某个时代,所以必定沾上这个时代的特征,或是腐朽,或是先进,想要彻头彻底的改变谈何容易,所以很多事情,不要想着去改变,而是想着如何去不被改变,可能有这种想法也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吧。

为什么姚宓会喜欢许彦成,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吧,但可惜的是许彦成已经结婚了,但庆幸的是我也曾在许彦成身上看见了一个懵懵懂懂少年的模样,曾经莽撞着想要离婚,懵懂的憧憬着爱情,但他已经结婚了,两情虽然相悦,但他也已经结婚了,在封建社会,结婚就代表着相守一辈子,并不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想要离婚就可以离婚,以前家庭背负着太多使命,包含了太多意义,但并不是说现在家庭就不重要。

我想这也是姚宓与许彦成无奈而又可惜之处,确幸的是小说总是这么美好,当不了相守一辈子的人,变成了可以陪伴一辈子的朋友,姚宓和许彦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为什么会喜欢姚宓,或许是她的爱情让我憧憬,或许是她的亲情让我羡慕,虽然她的父亲很早就离开了她,但她有一个可以领悟她一举一动的母亲,正如我自己本人,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的父亲一直养育着我,虽然他没有母亲一般的细腻,但他一直用他大山中唯一的温情,爱我,疼我,或许没有我的父亲,我并不会生活的如此积极,因为也看过很多,因为家庭的改变而使孩子的性格,品质发生很大改变的事例,不能说对我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但我真的很庆幸我的父亲如此爱我,疼我,我很爱我的父亲,正如姚宓可以为了她的母亲而与她的未婚夫分手。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1篇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故事中小豆豆的品质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读了这本书,就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孩子。在她到“巴学园”上学的第一天,就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叫山本泰明,他患有小儿麻痹症。有一天,小豆豆想让他看见更大更美丽的世界。于是,经过了重重困难,小豆豆终于帮助泰明爬上了树,他们俩一起放眼看世界,让泰明真正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

这一个小小的故事向我们说明了小豆豆的品质,她不仅没有嘲笑这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泰明,还和他一起快乐的游戏。小豆豆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不嘲笑别人的品质,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都应该学习她这种精神。

小豆豆不仅仅帮助过小儿麻痹症的山本泰明,还帮助过许多同学。为了美代,她可以放弃她爱不释手的蝴蝶结;为了永远长不高的高桥君,她可以停下自己飞奔的脚步,和她一起慢慢走;为了洛克,也可以捂着被洛克咬伤的耳朵对妈妈说:“不关洛克的事!”

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童话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关爱他人;都要把嘲笑和歧视抛掉;心中要存在着宽容与爱心,真诚和平等;但是,每一个人不会是十全十美的,也会感到恐惧、无奈和忧伤……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让我们的生活和小豆豆的生活一样有意义;也能让我们成为和小豆豆一样心地善良、情感丰富而又快乐单纯的孩子。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经常嘲笑他人。这使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快乐的环境里。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2篇

事物都有两面性,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并恰当运用,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前几天,我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它主要写的是:从前有一个农民,忙完了田里的活,准备回家。忽然,有只兔子撞死在树下。农民没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只兔子,很高兴。从此,便放下锄头,守在树桩旁等待前来撞死的野兔。可是过了很多天,农民不但没有等到兔子,田里的禾苗也干枯了,最后农民死掉了。故事告诉我们: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世界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本是一个偶然事件,可那个农民却一直以为容易不劳而获,因此才会天天死守着树桩,等待撞死的兔子,庄稼也不种了,什么活儿都不干了,直到田地荒芜,家中无粮,两手空空。要知道这样的偶然事件,是不会重复出现的。俗语说的好:“天上掉馅饼,哪有这样的好事?”可是生活中,这样认为的人却不是少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期待天上掉馅饼的人很多:比如那些买彩票的人不就是这样的想法吗?就连我也有过这样的愚蠢想法。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我就天真地想:如果我每天都走这条路的话,是不是就能天天捡到钱?现在想想,当时的我是多么可笑啊!再比如有一些同学平时不努力,不刻苦,却又想凭着侥幸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和“守株待兔”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凭着侥幸可能会有一两次考好了,但这也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想到头来也会像那个农夫一样——一无所获的。相反,那些在平时学习刻苦的人在考试时就有很大的把握,成绩也会次次都好。

不过,在我军历史上,有不少指挥员在作战中成功地运用过“守株待兔”战术战功卓著呢。我从网上看过这样一个战例:1937年10月26日,日寇向我山西境内的娘子关方向进犯,在河北与山西交界的七亘村被_指挥的129师打了个伏击战,死伤300多人,落荒而逃。第一次伏击胜利后,_思虑再三:“用兵不复”是中国古代兵法中的重要原则,即一个指挥员不会在相同的地方用同样的战法对付同一个敌人,而谙熟此法的日军指挥员一定会陷入“八路军不会再在七亘村打伏击”的惯性思维。于是,_决定反兵法之常道,在七亘村“守株待兔”,布下重兵再打一次伏击。果然不出所料,10月28日,日军又进入七亘村地段,就在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第一次挨打的地方才100米远,就被我军又一次痛击,损失惨重,伤亡100多人后狼狈逃窜。战后,_将领杜聿明赞此役是“用兵的典范”。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生活中,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守株待兔”的意思,并将它很好地运用在生活中,以不变应万变,也许会有其他的乐趣呢!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3篇

和孩子们一起生活的成人,不仅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且也被允许在孩子的世界里生活,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呀!——津守真

这本书是津守真老师在一所特殊学校12年工作历程的记录,是一段他与儿童一起生活的回顾与总结。他用爱心、耐心、恒心以及深厚的专业功底构筑的让教育常态回归原点的境界。书中无处不凸显着津守真老师的教育观点,其中的观点引人深思,让人感触颇多。

一、孩子的行为是有其意义的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理解孩子,强迫孩子们听从大人的劝导。可是,我们是否真的做到关注到了孩子的内心,从关爱每一个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们,还是忽视了他们的感受,仅仅把我们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们。因为我们不能够很好的知道孩子的每一个做法背后有着他自身的什么意义,而作为成人就应当去发掘孩子行为的意义,从而更深刻的和孩子进行更深入的互动。

二、和每一个孩子活在_现在_

“如果只出于完成任务的动机,在和孩子接触时是不可能从心里感到快乐的。只有轻松地享受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光,即使时间很短,也能和孩子用心沟通。”生活里,成人看到孩子,不是逗他们,就是打断他们。很少会有停留在孩子“现在”的状态。当成人开口与孩子说话,成人并没有与孩子连接,孩子心里是不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成人发现,自己并不会与孩子交流的真正原因。

所以和孩子相处的每一个“现在”都是成人和幼儿沟通的时刻,也是双方看到彼此内心世界的最好方式。

三、孩子是通过身体来探究世界的哲学家

孩子T和F老师一起把塑料胶带拉长成一个斜面,并用手指上下移动做着下滑的动作。前几天F老师在旁边看到过T玩滑滑梯,所以当T拿塑料胶带玩的时候,F老师就想到T的心里是在想着滑滑梯时的感觉,并马上把T的游戏提升到象征性游戏的层次。

教育工作与观察思考是密不可分的。保育者在和孩子接触,以身体动作进行互动的同时,也在解读孩子的行动,并对孩子做出回应。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4篇

方鸿渐被赵辛楣说,不讨厌,却没有用处。我认为他还是很可以的,

只是爱的不坚定,有怜香惜玉的情怀,骨子里确是爱情懦夫。

父亲是乡绅,受亲家资助出国留学,回来后在亲家银行工作,后因与周夫人置气,至三闾大学教书,又由于赵辛楣送的书中有共产主义的书籍,被解聘,回上海后,在报馆工作,因不满日本人对报社的控制,辞职。

购买的博士学位归来,这成为他一生的心里负担。

在周家工作时,日子应该还算滋润吧。期间还和苏文纨有过交流,只是方鸿渐感觉自己和她是俩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此时的苏小姐是爱着方鸿渐的。然而此刻的方鸿渐喜欢唐晓芙,唐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真正喜欢方。

如果没有唐小姐的出现,方鸿渐大胆向苏小姐求婚,会是一种什么结局。那样,方还会在周家工作?会和苏小姐就此过上幸福的生活吗?

方从周家离开,我想是必然事件,只是和苏小姐的闹翻,加快了这一进程。方骨子里是不愿受委屈的。还是头太铁

苏小姐和鸿渐在一起,未必会幸福,做情人还可以。做老婆的话,估计也会被生活所累。

在三闾大学教书时,其实混的还可以吧,被解聘,只是因为辛楣送给他的书中有共产主义书籍,与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关系不大,期间被孙柔嘉追求。被解聘后,和孙小姐结婚,孙与方一起回了上海。在回上海后,夫妻俩吵吵闹闹,与打情骂俏差不多,说实话,我认为他们俩非常般配。至于故事的结局是,矛盾激化,方小姐去了姑母家,留下方鸿渐在一个凌乱的房间里默默伤神。

要是让我给写个结局的话,方鸿渐睡完一觉后,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取了一些钱,买点早餐,整理一下头发,呼吸着新鲜空气。去电报局谢绝了辛楣的好意。买了些水果,叫了一个人力车,去孙小姐的姑母家了。然后在姑母家吃了顿饭,说着自己不该不通知孙小姐就把工作辞掉了,以后要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孙小姐还在讨价还价说你打了我。鸿渐说,那不是打你,只是当时在气头上,只是推了一下。孙小姐不依不饶,最后,鸿渐说是他不好。姑母也自知以前不该太插手他们的事,这时就从中调停。饭后,他们又说了下鸿渐的工作事宜,鸿渐说不去重庆了,姑母表示替鸿渐介绍,鸿渐表示感激。然后,鸿渐就把孙小姐接回了家。

孙小姐在离家后,也在希望鸿渐能服个软,来接她。经过一夜的思考,对以前将家事总是报告给姑母的事也感觉不妥。以后不能这样了,虽然和姑母关系好,可是毕竟是方家的太太了。前不久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只希望鸿渐能早早来接他。孙小姐流着泪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李妈就急匆匆的叫醒俗孙小姐,说方先生来看你了。晓芙听后高兴的又哭了。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5篇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静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收获。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大家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大家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备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有哪些好处就是,它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大家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进步、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大家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点性格特征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点,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一直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运势不可防止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青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男女朋友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生活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哪种环境之中呢?大家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海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所有,都在哈姆雷特年青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觉得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部分已经为王子年青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原因。

伴随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付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去世了男女朋友的爸爸;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妈妈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去世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生活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拥有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付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权势,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一直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年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6篇

从小学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词句中汲取知识。最令我我印象深刻的一本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早就听说过福尔摩斯的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和许多不同背景性格的人物形象,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吸引眼球。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柯南道尔用短短的几个句子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虽然觉得恐怖却不忍释手。

它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唯有细谨者才有可能抓住生活中的每一次机会。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是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小事也是一种财富有时人的一生都有小事掌握,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笑容都可能改变自己和他人的一生,要成功就要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折服的地方,是福尔摩斯仔细、认真、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他不相信其他侦探的判断,能使他折服的只有完美的证据。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勇于和歹徒搏斗,这种敢于为正义献身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7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8篇

文章开头从一对小姐弟的对话倒叙十年前的故事,让人饶有兴致。接着,在开始的场景里,作家通过人物的对话侧面反映天气的闷热,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这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界的暴风雨,它更是全文的线索。这场大雨冲跨了房屋,冲倒了大树,也摧毁了一个罪恶的封建大家庭。

笑声,是周冲见到四凤时天真的笑、是四凤得到周萍承诺后幸福的笑、是鲁贵看到那张大钞后得意满满的笑,还是夫人绝望后肆无忌惮的笑?哭声,是伤心的哭、后悔的哭、无奈的哭,还是绝望的哭?无论是哪一种笑,最后都走向了沉默。无论是哪一种哭,都成了悲哀。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原先的人物一个个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鲁大妈在看到自己的儿女伦后,把所有的一切都归咎在命不好上。其实,造成她们母女相似命运的不是命的驱使,而是他们自己的软弱。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也许这样的话,她的心理负担会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以前有看过一些《雷雨》戏剧的片段,还有看过由《雷雨》改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看影片的时候对于那个人小但是野心大的小皇子是没有什么怜悯的,但是真实剧情里的二少爷的确很无辜。他还是一个孩子,他天真善良,希望可以帮助四凤读书。在他身上没有少爷架子,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有的是青春活力。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这个家庭的希望。因为,只有他是纯净的。但,一切仿佛像是注定好了的,他美好的生命终究还是被黑暗所吞噬。这黑暗是什么?是时代的黑暗,这个家庭只是黑暗社会的一个缩影。

只能说,这就是生活……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19篇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0篇

“礼之用,和为贵”,要说起维系中华上下千百年历史的文化纽带,当非儒学莫属,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百家争鸣”画上休止符的时代算起,儒学的光芒已经在神州大地上荡漾了两千年,此中亦有不少儒学精华被传承至今,体现在当今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若要说儒学是中华文化的瑰宝,那么《论语》则是儒学文化的结晶,或者说,朴素而华丽的真理。

时间的长河冲不走《论语》带给后世的文化沉淀,历史的冲刷刷不掉《论语》立于中华文化中的丰碑。作为一部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将孔子“仁”的思想作为中心,言语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传递着“礼”、“德”、“孝”等思想。纵然时隔千年,细细翻读《论语》,那位对于“八佾舞于庭”而感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恪守周礼的孔子,提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推崇孝心的孔子,建议统治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强调以德教化人民的孔子,仿佛就在读者面前触手可及——他不苟言笑,举止庄严,用礼得体——两千年的厚重历史带不走他在读者眼前的真切感。

——在孔子自己的眼中,他不认为自己是一位圣人,他有时也有不解之处需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他也有“沽之哉!我待贾也!”的政治理想和抱负,但他所言所行中的“仁”都以一种和谐的姿态安逸地落在《论语》中古老的文字上,几经岁月的波折,被历史的浪花磨去了棱角,如一枚鹅卵石般静静地躺在人类文化海洋的滩涂上。

《论语》是朴素的,其中除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外没有任何多余修饰的辞藻,一行行文字如商周的编钟般利落大方,而叙述道理也常常使用朴素的比喻。例如“子罕”篇中提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言辞简洁,以朴素的松木作比,准确有力地道出了孔子对于“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志的肯定与赞扬。

但同时《论语》又是华丽的,这份华丽如一口被尘封许久的檀木箱子,只有你静下心来轻轻拂去表面的尘埃,再小心地顺着开口推开盒盖,你才能发现其中真正让人赏心悦目的瑰宝。细细品味“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上如揖,下如授”,可以感受到孔子行周礼时的庄严感与华丽感,而又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中不难察觉到孔子对于天地万象的不断变化发出的感叹,或许孔夫子善于从迁流的现象追求不迁流的本体,才能看到另一种华丽的人生境界吧。

《论语》的华丽蕴藏于朴素之中,使人在品读之余无限回味。冥冥之中总能体会到一位长者穿越时空的谆谆教诲,纵有千年时间间隔,却仿佛也能听到他在教导着我们:

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1篇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2篇

用讽刺的语言,愤怒的呐喊,唤醒已沉睡百年的巨龙,重振华夏雄威!

——题记

当东方启明,沉睡已久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咆哮,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苏醒;当烈日高照,东方雄狮已站在最高点怒吼,此时中华儿女已经觉悟;当日月生辉,千千万万中华儿女庄严宣誓:“我爱祖国!”此时中华已经富强!在民国时期,有这样一位革命者,说过这样一句话:“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是爱国主义作家鲁迅。

鲁迅一生创作了很多小说,其中我最欢的是《呐喊》,它反映了五四运动前后中国底层民众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鲁迅在《呐喊》中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怎样弃医从文,拿起手中的笔,针砭时弊,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革命道路,呈现了鲁迅先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心路历程。文章文笔辛辣,语言简练,发人深思,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其中令我最为深思震撼的是《药》一文,这篇文章写了华老栓为了挽救爱子小栓的病,愚昧无知迷信人血馒头是神药,花光自己毕生经营茶馆获得的惨淡收入,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悲惨遭遇。鲁迅先生这样用笔生动的写出来,虽哀其不幸,但更多是怒其不争,而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有大量的人愚昧无知,迂腐麻木,想唤醒整个社会也太不容易。在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在坟场的对话,在对话中我感觉夏瑜并没有死,革命的火种没有灭,会燃遍整个中华大地,但当时夏奶奶不理解革命者夏瑜矢志不渝奋斗的事业,同时吃了沾满革命者鲜血馒头的小栓,最后也愚昧无知的死了。但不管怎么说,沾满革命者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送上断头台和压迫人民的黑暗反动政府一定会推翻。每当读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也大概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弃医从文的真正原因了。

读完《呐喊》使我想到了一位女英雄秋瑾,1907年5月,徐锡麟准备在安庆起义,秋瑾在浙江等地响应支持,但起义计划很快被泄露,徐锡麟只好7月6日被迫发动起义,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这样秋瑾主持的浙江地区革命者信息也被泄露,同志们强劝秋瑾暂避一时,但她并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继续坚持革命,为拯救民族危机不怕牺牲,最后于1907年7月5日英勇就义,慷慨激昂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成了中国妇女界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第一人。正是有这么多革命者前赴后继,沉睡已久的东方巨龙必将腾空而起。

旧中国时期,虽暴发了多场起义,但都以失败告终。黑暗政府愚昧百姓,腐败丛生,但终就被瓦解。一代一代的革命者用血来浇灌他们那个年代,虽方式和结果不一样,但都是伟大的。没有他们血的付出,也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强大。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3篇

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來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來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4篇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5篇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6篇

书籍在人们的成长过程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少哲人学者给了它高度的赞誉,有人说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它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它是长生果。在我心中,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过了一本好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此书文笔生动,内涵深刻。文中主人公布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使我体会到了“诚信是交际的保障”这句话的含义,也使我明白了讲诚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19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被拖入了拖橇狗的行列,与在法官家做宠物狗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布克在做拖橇狗的时候仍然不忘“诚信”二字,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同爱斯基摩狼一起,回归大自然当中。

读罢全文,我深深地被布克的是非分明,诚实守信所感动。讲诚信使人际交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品质。遥想当年,中美两国初次关于建交的谈判,我们的_和美国的_总统会谈得非常投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试想,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该如何发展呢?

记得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的上午,我在家看电视,正看着入神时,电话铃响了,接起,电话里传来汪俊杰的声音,让我帮他解一道数学题,我爽快的答应了。挂完电话,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已经演完上集的电视剧来。“干脆看完电视剧再去汪俊杰家算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把答应汪俊杰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陶醉在屏幕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了,钟表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大概过了约四十分钟后,汪俊杰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连忙跟他说马上就过去。然后又继续陶醉在那令人难忘的故事情节中了。等到汪俊杰再次打电话来之后,我才不情愿的应了声,然后等到电视播完后才下楼朝汪俊杰家走去。路上,我思索着我刚才的做法,再回想起布克之所以能够在爱斯基摩狼这个种族里有更好的地位,靠的就是讲诚信。而我呢,与汪俊杰约好的事情却一拖再拖,这岂不是丢掉了诚信!我转念又想,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最重要。再三考虑决定跟汪俊杰道个歉。走进汪俊杰家,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十分抱歉,我在家看电视剧看的太入神了,忘记了讲题的事情了,实在抱歉。”“没事,朋友之间,这些小事别放在心上,走,我们讲题去。”于是我们并肩朝他房间走去。从此以后,我和汪俊杰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讲诚信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品质。同学们,让我们怀着诚信的态度,在浩瀚无边的交际之海中扬帆起航吧!

你看,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培养我成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去吸取这知识的乳汁吧!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7篇

这星期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给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也感触颇多。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非常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在外祖父、外祖母、房客等人的影响下,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苦难是人类的老师。它能教会我们人类很多东西。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四岁丧父,跟着悲痛欲绝的母亲去了专横的,生意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他的外祖父和舅舅们都不喜欢他,还经常打他。但是最终他还是从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走了出来。

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即使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放弃希望和追求,就不会失去光明。阿廖沙就是这样,他生活在黑暗、污浊、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但他没有被这种环境所吓倒,反而更加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周围的人都很坦诚,他的坦诚善良让他结识了很多要好的好朋友。做个善良的人,拥有一颗宽容的心,我们便可以拥有更加宽广的人生。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尚能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更应该如此。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不怕困难,勇于克服困难,勇敢战胜恶劣环境,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童年的启示收获600字2

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童年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必去管人间险恶,也无须去理会家庭中的是是非非……

然而高尔基《童年》中阿廖沙的童年却与我们的截然相反。他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也没有自由自在玩耍的时间,有的只是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并且还受尽虐待。但是他却从未抱怨过一句,这不禁让我感慨万千。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可不幸的童年却各有各的不幸。记得读完《童年》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还在回味那一句“于是,我就走入了人间。”作品结束时,阿廖沙来到了人间,这就引出了高尔基的下部自传——《在人间》。

我想,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是我们都有一个美好而快乐的童年。我们应该为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而感到高兴,不要因为一点点不如意就开始消极怠慢。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简直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不是吗?人,应该多看看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而不应该总是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其实当你在羡慕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正在羡慕着你呢!做人,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珍惜幸福。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生活,珍惜未来的每一天吧!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8篇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29篇

周蘩漪是一个中国旧式女子,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她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明慧。周朴园用卑劣的手段将她骗到周公馆来,十几年来受到周朴园的专制,她被渐渐磨成了石头样的死人,她难以忍受周家的沉闷空气,她变得乖戾。正因为她受到过新式教育,新思想对她的冲击使她不能安于“三从四德”所规定的命运,她要摆脱思想的束缚,挣开行动的枷锁,远离这个令她喘不过气的地方,远离那个专制蛮横的周朴园,去寻找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周萍的出现唤醒了她的热情,他的出现对于蘩漪来说,就像是在炎热的沙漠中出现的一股甘泉一样,她狠狠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抓住让她“活”过来的他,不肯放手。蘩漪是矛盾的,她爱着周萍,却也恨他,他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但没有一个矛盾不是极端的,“她会爱你如一只饿了三天狗咬着她最喜欢的骨头,她恨起你来也会像条恶狗狺狺地,不,多不声不响地恨恨地吃了你的。”

蘩漪懂得反抗,她大概是整个周公馆唯一一个敢反抗周朴园的人。在四风端给她煎好的药后,她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让四风将药倒掉。在周朴园让她喝药的时候,她反抗地说她不想喝这种苦东西。她并不是真的因为药苦而不喝,她只是受够了周朴园这些年来的专制,不想什么事都依着他,最起码在自己喝不喝药的问题上,她想自己做主。所以才有了对周朴园的反抗。但当周朴园叫周萍跪下劝她喝时,她没法再坚持了,只得“咽下愤恨,一气喝下”,哭着,跑出了客厅。

虽然十几年在周家沉闷的生活让蘩漪变得乖戾,阴鸷,但在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还没有散去,她有她的善良。在她知道周萍是鲁妈的儿子后,她逐渐开始同情周萍和四风,而且“不由自主地悔恨地望着自己的冲儿”。在四风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而跑下中门后,蘩漪很不放心而叫冲儿出去看她。

蘩漪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她本以为周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却没想到,即使没有四风,周萍都以为那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他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弟弟,对不起父亲。而蘩漪却没有后悔过,她做事情从来都不后悔。她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最爱周萍,也最恨他。因为她关上了四风房里的窗户,鲁妈才发现了周萍与四风的事。也是因为她叫周朴园下楼,周萍的身世的秘密随之解开。或许后者她是无意的,但确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曹禺说,“(蘩漪)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0篇

生活中,稻草人是用稻草做的,它在稻田的中央,用来驱赶叼稻谷的麻雀等。寒假里,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一本好书《稻草人》。叶圣陶爷爷笔下的稻草人不能走,不能说,不能动,和现实生活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有思想,一心想帮助受伤害的人们。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稻草人的主人是个年迈的老婆婆。她的丈夫和儿子都生病去世了,老婆婆因为伤心过度,她落下了动不动就流眼泪和心痛的毛病。再加上前几年闹水灾,庄稼收成又不好,老婆婆干瘪瘪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皱纹。这一年,稻子长得很壮实,而且雨水也不太多。眼看今年有好收成,她笑了!可是稻子的天敌——一种灰色的蛾子飞来了。它们在稻叶上安了家,肆无忌惮地下了很多卵。稻草人慌忙地扇扇子,但蛾子们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稻草人想到主人伤心的脸,又想到了主人不幸的命运,心里像刀割一样。稻草人多想告诉老婆婆,可他不会说话,他好难过……可能是想到老婆婆的遭遇,也可能是感受到了稻草人内心的痛苦,我的鼻子在这时突然有些酸,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只蛾子,想到这里我也想起了生活中和老婆婆,稻草人有同样遭遇的人。躺在床上的老爷爷呻吟着,但他家太穷了,没有钱治病,他的家人只能在一旁陪伴着,没有任何的办法……

这时,河里传来一阵咳嗽声,原来河面上停着的小船里躺着一个病重的孩子。他用轻微的声音叫妈,可他病得太重了,根本叫不响。他的母亲是个渔妇,靠捕鱼为生。孩子口渴急了,喊着要喝茶,但渔船上哪里有茶呀?妇人只好舀了一碗河水给他喝。妇人捕到一条鲫鱼放在桶里,那桶就在稻草人的脚下。稻草人多想燃烧自己为孩子烧那条鲫鱼补补身子,多想拆开自己给孩子一些温暖。但他只能一动不动地呆着,他伤心极了……

突然,沉睡的稻草人被一位妇女的哭声惊醒了。原来她的丈夫把家里的钱财全赌光了,最后想把她给卖了。她走投无路,想到了投河自尽。稻草人想去阻止她轻生,可是看着她慢慢地向河中心走去,看着渐渐消失的背影,稻草人却什么也做不了。他又伤心地哭了……稻草人多想帮助身边的人们!为了驱赶破坏稻谷的灰蛾,他使劲拍着自己的身子想告诉老婆婆;为了挽救生病的小孩,他想变成被子给孩子温暖;为了阻止妇女跳河,他流尽了眼泪。最后,稻草人倒了!不是因为他怕辛苦,而是因为他的心碎了。

让我感触最深的情节就是当我看到那位老妇人的麦子被啃得精光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痛感,似乎可以看见老人花白的头发和伤心的眼泪。如果说老妇人的遭遇是悲惨的,那么我觉得稻草人的遭遇更是可悲。他有苦却说不出,也帮不上任何忙。他用尽全力挥舞扇子可是也赶不走那些可恶的侵略者们。他的努力得不到任何效果。他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也许最后他倒在田野里就是因为他再也不忍心看到人们受苦了。稻草人,默默无闻,却在给我们做着巨大的贡献。所以我要向生活中默默无闻的人学习向他们那前进!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1篇

在寒假的最后一天终于读完了《雷雨》,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当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地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周朴园,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娶有钱有势的世家小姐进门,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二儿子伤心地离开,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然而最终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两位受尽创伤的女人也疯疯癫癫,走上了不归路。

对于蘩漪,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然而当她沉浸在与大儿子周萍的不伦之恋里时,她是多么希望周萍能与她白头偕老,然而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周萍竟是一天也未曾爱过她,我眼中的他,自私,自以为是,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或许也正是这礼教的枷锁束缚他不曾向蘩漪袒露内心。他那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

对于那蘩漪我只能说你爱上某人愿意牺牲一切,像是火焰那样熊熊燃烧直至烧到灰烬,可那又怎样?你毁天灭地屠龙降魔浴血归来,你很牛可那又怎样?你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你就有权得到他的爱吗?你的爱很沉重,可还得看他想不想要而对于周冲和四风,他们便是这场悲剧无辜的受害者,他们都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然而最终只能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早早结束生命。什么是死?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再也握不住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的那句“我爱你”。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栗,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2篇

《简·爱》不单单是一部爱情小说,它更是一部女性平权的书,它是一种女性自由平等独立的追求。

在我读《简爱》时,前期我认为罗切斯特对简的爱,根本不是真正的爱情,他明白简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性,为什么要隐瞒自己有妻子的秘密呢?即使是自己不爱妻子,也不应该试图让自己爱的人背上“小三”的称号。到了后期,罗切斯特才懂得了尊重平等,在妻子死后,也没有故意去找简,一方面是对自己失明的不自信,一方面又是对简的愧疚。人在失去之后才会长大,其实在简离开罗切斯特时,他完全有能力可以让简不离开他,但他还是让简走了。

可能是时代背景以及个人观点的不同,两本小说里的女性最终都结婚了。我同意爱和自立自强是不相冲突的,女性的自立不是孤独终老地活着就向世人证明。但终究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人生没有标准答案,结局更是没有,只有适合自己的。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谓结局、人生都可以丰富多彩。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3篇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每个寂静的夜,与书促膝长谈。

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格林,情暖童心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外婆的怀抱里,听外婆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梦得的壮志难酬,痛心在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东坡才气飘逸,胸襟豁达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一腔忠愤,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4篇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 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 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 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 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_,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 “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 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 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好书读后感1000字大学 第35篇

岁月无情,时间象流水一样在不知不觉中孩子长大了,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为了能够让孩子健康的成长,从孩子出生开始我便经常翻阅一些能够教育孩子的书籍,从中吸取一些方法用于自己孩子的教育.

从孩子六七个月开始,我们就一起读《宝宝丛书》。哪个时候是我读他听,时而他也会在书上指指点点.一岁左右,我们就一起念间单的儿歌如《鹅》《锄禾》等,他也能准确地指出动物,植物.到二三岁的时候就能够背下这间单的歌谣,甚至能够读一些简单的带彩图的儿童故事.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孩子养成了每天睡觉前必须读书的习惯,先是自己读,然后我在给他读,周而复始从不厌倦.而且我们读书的内容也很广泛:有益智类,道德类有儿童成语故事等,而孩子喜欢读的还是那古老的《恐龙百科全书》。他认为恐龙个个本领高,有会跑的,还有会飞的,他会一遍一便地读,我也会经常一遍一遍地讲给他听.日积月累孩子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人生.我也一路紧随同大多数家长一样与孩子一起成长着.

现在的孩子接触的新鲜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候作为家长也常常会被孩子提出的问题给难住,弄的张口结舌,回答不上来.每当这时我会告诉他去看书,书上有你要找的答案.慢慢地在孩子的提问和解决问题中读书也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

孩子的阅读能力是学习的基础,提高一个孩子的阅读能力对于一个孩子的综合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多读书能够丰富孩子的知识,拓展孩子的视野,更好地激发孩子的智力.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虽然不能造就人,却能改变人.在培养孩子读书性趣的过程中,我也会经常带他一起去书店在哪里看看书.因为书店里有无数个大小读者或立或站都在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其中有许多是和他同龄的孩子.让孩子置身于书的海洋中会给孩子一个强烈的熏染,常在书边走,自会沾书香.有喜欢的书本回家时再买上一两本.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因为在书中有我们一生都求之不尽,享之不完的知识财富.孩子已经上学了,我们也感到了和孩子一起读书的快乐.我们会有选择地为孩子购买书籍,能配合孩子拼音学习的儿童读物,让他自己阅读.我们会和他一起讲书中的故事,他会很开心地给我们讲丑小鸭是怎样变成白天鹅的;他会告诉我们不要说慌话,怕长出长鼻子;他会告诉我们小燕子冬天会飞去哪里等很多。这样的时候我们是快乐的,因为他读懂了故事,可以把他从读书中学来的知识和我们一起分享。

无疑对孩子阅读的重视,现在正是全社会的一种潮流。多读书可以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和求知的渴望。

随着孩子的成长,他有许多伴随他成长的书,我也多了些教育孩子的书籍,书成了我们的朋友和解答问题的帮手。我和孩子一起读书一起成长,我将继续为孩子的读书而读书,更好地引导他探索知识,了解世界的奥妙。